【年資】57 年|【分類】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00%(同業樣本數 2662 家)
從事以初生鋁或再生鋁加入合金原料鑄造成型元件之行業。
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從事二輪、三輪機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機車製造業、機車零件製造業。
從事自行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自行車製造業、自行車零件製造業。
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從事CD01010至CD01080細類以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修配之行業。
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從事各種模具批發之行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模售具零售之行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專營各款式公路車、登山車、折疊車及兒童腳踏車,並包含車架、輪組、煞車等升級零件之零售與專業維修調校。
從事車胎零售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從事文字翻譯、口頭翻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提供商務旅客或觀光客短期住宿、休憩之一般飯店、商務旅館。排除民宿與五星級國際觀光旅館。
⚠️ 採購備忘: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國內外登山及探險活動之整體規劃顧問及其相關之資訊諮詢等業務。
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各種機車修理之行業。
各種自行車修理之行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從事絕緣或非絕緣電線及電纜製造之行業。
從事電器及視聽設備之各種電子產品製造之行業。 但製造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應歸入CB01071(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簡單來說,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台北市大安區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做鋁鑄造業這塊,已經營運 57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800,00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嚴陳莉蓮。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03098415,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1969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57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8,00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00%(同業樣本數 2662 家)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鋁鑄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嚴陳莉蓮」。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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