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24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大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上),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經營傳統黃金條塊、K金飾品、純銀首飾、天然鑽石及各類名貴寶石翡翠之買賣與零售租借業務。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廣播節目製作業
電視節目製作業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廣播電視廣告業
錄影節目帶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13166101|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苓雅區|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1,511 萬元|營運 24 年|負責人:蔡毓賢|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13166101,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24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15,107,000 元。大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上)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其他工商服務業、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蔡毓賢」,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中央金庫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蔡毓賢」,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