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營運 28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就資本規模而言,大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上)。
依鐵路法之規定,使用動力車輛行駛於軌道及有關設施,且經許可其列車營運速度,得超過每小時二百公里經營旅客運送之鐵路業務。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從事軌道車輛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包括軌道車輛製造修配業、軌道車輛零件製造業。
從事CB01010至CB01101細類以外其他機械及機械零組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油壓機器、販賣機、機械用活塞及曲柄、齒輪、軸承、號誌機、水處理機械等製造之行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針對大眾消費者提供成衣、鞋類、皮件、雨具、帽類及各類流行服飾配件之實體門市或電商網購零售服務。
經營傳統黃金條塊、K金飾品、純銀首飾、天然鑽石及各類名貴寶石翡翠之買賣與零售租借業務。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交易對象摘要】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16446274)登記於台北市南港區,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2,000,000 萬元。所營事業以高速鐵路經營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核准設立。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16446274,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 1998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28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20,000,000,000 元,大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上)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高速鐵路經營業、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史哲」。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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