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聰閔工程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12 年,資本規模方面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提供住宅別墅、企業總部、公共綠地之庭園造景設計、植栽護理、樹木修剪及除草等綠化環境管理工程服務。
從事一般林木之採種、移植、種植、保護及管理之行業。如林木採種、林木栽植、育林、森林保護、森林防火、林相改良、林木病蟲害防治等。
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聰閔工程有限公司|統編 24643101|有限公司|彰化縣埔心鄉|園藝服務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300 萬元|營運 12 年|負責人:未載|狀態:解散 (110年01月14日 經授中字 第11033029740號)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聰閔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24643101,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聰閔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解散 (110年01月14日 經授中字 第11033029740號)」,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聰閔工程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12 年。
聰閔工程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3,00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聰閔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園藝服務業、造林業、土石採取業。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聰閔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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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尚未載有登記負責人資料,簽約前建議另行核對代表權文件。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解散 (110年01月14日 經授中字 第11033029740號)」,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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