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營運 21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就資本規模而言,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汽油、柴油批發之行業。
從事煤及其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球、焦煤等。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石油輸出之行業。
依天然氣事業法第3條規定,指由國外進口液化天然氣,供應國內公用天然氣事業、工業、電業、汽電共生系統或運輸等用戶之事業。
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從事石油及天然氣之勘測、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行業,如油氣井設備安裝、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石油及天然氣開發生產、油頁岩、瀝青砂開採及取油等。
從事金屬礦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行業。但非以取鐵為主要目的之含鐵礦物採取,應依其主要煉取物歸類;採取硫化鐵用於製硫,應歸入非金屬礦業細類。
從事鹽業、土礦業、石礦業及其他非金屬礦物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
從事食用菌菇類栽培及其菌種培育之行業。木耳栽培、香菇栽培、草菇栽培、 靈芝栽培、洋菇栽培、金針菇栽培、食用菌菇類菌種培育。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之行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交易對象摘要】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7878538)登記於高雄市楠梓區,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500 萬元。所營事業以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解散 (114年08月29日 高市府經商公字 第1145335420號)。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27878538,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解散 (114年08月29日 高市府經商公字 第1145335420號)」,屬於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前務必再次確認。
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5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21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5,00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一般投資業、創業投資業等。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立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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