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14 年|【分類】一般經營期|【資本】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其發行對象為一般大眾之非特定對象,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主辦各類型商業演唱會、音樂祭、舞台劇演出、並包含演藝人員調度、舞台燈光音響硬體工程統籌之行業。
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從事國內外報章、雜誌剪報業務之行業。
從事文字翻譯、口頭翻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針對大眾消費者提供成衣、鞋類、皮件、雨具、帽類及各類流行服飾配件之實體門市或電商網購零售服務。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簡單來說,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 是一家在新北市蘆洲區登記的獨資,主要在做報紙業這塊,已經營運 14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江杰文。
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的統一編號為 31711504,登記類別為商業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獨資」。
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登記狀態顯示為「歇業/撤銷」,屬於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前務必再次確認。
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於 2012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14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報紙業、通訊稿業、雜誌(期刊)出版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江杰文」。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根據 東樂文化事業企業社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江杰文」,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歇業/撤銷」,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