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已登記營運 14 年,資本規模方面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販售現代辦公家具、家用床墊寢具、整體廚房系統櫃以及室內裝飾軟裝之零售業別,通常與室內設計工程具備高度合作關係。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銷售個人桌上型電腦、商務筆記型電腦、辦公室影印印表機、碎紙機及相關 3C 週邊耗材之零售與基礎維修服務。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統編 39675360|獨資|苗栗縣公館鄉|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 萬元|營運 14 年|負責人:張永鋐|狀態:歇業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統一編號為 39675360,屬於商業登記單位(組織型態:獨資)。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目前狀態為「歇業」,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至今已營運 14 年。
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主要經營項目包含: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機械安裝業。
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張永鋐」,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金鑫監控系統工程行」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張永鋐」,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歇業」,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