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11 年|【分類】一般經營期|【資本】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申請所在地1樓為住宅 區( 通樑南段1018 地號),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1項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各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申請營業項目4、土石採取業,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1項3款第13目規定,住宅區不得為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簡單來說,宏滿企業行 是一家在澎湖縣白沙鄉登記的獨資,主要在做租賃業這塊,已經營運 11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陳怡瑄。
宏滿企業行的統一編號為 40808613,登記類別為商業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獨資」。
宏滿企業行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宏滿企業行於 2015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11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宏滿企業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宏滿企業行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租賃業、建材零售業、人力派遣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宏滿企業行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陳怡瑄」。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宏滿企業行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根據 宏滿企業行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陳怡瑄」,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