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營運 10 年。就資本規模而言,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74%(同業樣本數 140 家)。
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依產業創新條例及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小修業務之行業。
依溫泉法及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之規定,於取得溫泉水權並申請開發許可完成溫泉開發後,將溫 泉提供溫泉使用事業或他人使用之行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依產業創新條例及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理貨業務之行業。
依產業創新條例及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拖駁船業務之行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主辦各類型商業演唱會、音樂祭、舞台劇演出、並包含演藝人員調度、舞台燈光音響硬體工程統籌之行業。
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但不包括該設備內置於可移動式獨立空間,無人服務且由消費者以自助付費使用者。
提供大眾進行室內或戶外特定體育休閒、博弈娛樂、密室逃脫、親子互動體驗等實體休閒娛樂場館之經營。
依據地方自治條例,提供特定電腦資訊設備供顧客進行網路連線遊戲、電競娛樂、數據檢索之實體資訊休閒場所(俗稱網咖)。
⚠️ 採購備忘:本產業屬地方政府特定列管行業,採購與合作時請確認該公司是否具備特定目的事業登記證與消防安檢合格證明。
係指提供十二歲以下兒童使用服務之無動力、固定式及非機械式設施之收費遊戲場所(如溜滑梯、球池及攀爬設備等)。
指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從事提供酒精類飲料與音樂,及提供演奏或表演等服務,並備有聲光、座位及舞池等功能設施之營業場所,且主要營業時間為夜間至次日凌晨之行業。
指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
從事化粧、臉部美容、美指、剪髮、理髮、燙髮、美髮造型設計之行業。
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綜合指導、措施之非醫療行為。
一般浴室經營業,包括溫泉浴池。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船舶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針對大眾消費者提供成衣、鞋類、皮件、雨具、帽類及各類流行服飾配件之實體門市或電商網購零售服務。
販售現代辦公家具、家用床墊寢具、整體廚房系統櫃以及室內裝飾軟裝之零售業別,通常與室內設計工程具備高度合作關係。
經營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清潔雜貨、塑膠製品及美妝文具之綜合零售業務,多為社區型生活百貨或大型量販通路。
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從事船舶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從事商港區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務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現場調配即飲飲料之行業。包括連鎖手搖茶飲、專業獨立咖啡館、現榨果汁冰品店等高頻率民生消費餐飲。
設立固定場所供顧客現場點餐、內用或外帶之各類型中西式餐館、火鍋燒烤店、日本料理及複合式簡餐店。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從事以船舶(含遊艇、小船)光船出租與他人使用而收取租金之行業。
從事商港區民營拖駁船業務等行業。
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從事餐具清洗業之行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經營具備大型機械遊樂設施(如雲霄飛車、摩天輪)之主題樂園、大型森林遊樂區及水上世界之行業。
在海域、湖泊、河流等合法水域,提供SUP立槳、衝浪、潛水體驗、獨木舟及各類水上摩托車遊憩器材租借與教練指導業務。
經營羽球場、籃球館、民營健身房、瑜珈有氧教室、高爾夫球練習場及游泳池等供大眾鍛鍊身體之專用運動空間。
提供商務旅客或觀光客短期住宿、休憩之一般飯店、商務旅館。排除民宿與五星級國際觀光旅館。
⚠️ 採購備忘: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交易對象摘要】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42766836)登記於宜蘭縣頭城鎮,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80,000 萬元。所營事業以觀光旅館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核准設立。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42766836,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6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10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80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74%(同業樣本數 140 家)
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觀光旅館業、森林遊樂區經營業、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林燈城」。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本產業屬地方政府特定列管行業,採購與合作時請確認該公司是否具備特定目的事業登記證與消防安檢合格證明。 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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