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52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31%(同業樣本數 64 家),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含遊覽車專辦交通車業務。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各種機車修理之行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從事現場調配即飲飲料之行業。包括連鎖手搖茶飲、專業獨立咖啡館、現榨果汁冰品店等高頻率民生消費餐飲。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55680591|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沙鹿區|市區汽車客運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00 萬元|營運 52 年|負責人:漢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55680591,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52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31%(同業樣本數 64 家)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加油站業。
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漢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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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漢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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