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27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從事金屬礦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行業。但非以取鐵為主要目的之含鐵礦物採取,應依其主要煉取物歸類;採取硫化鐵用於製硫,應歸入非金屬礦業細類。
從事鹽業、土礦業、石礦業及其他非金屬礦物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
由石油副產品如瀝青、石油焦等製造建築防水材料及其他製品,而獨立經營不屬石油煉製之行業以及用煤炭煉製焦炭或壓製煤磚等行業。
從事耐火材料製造之行業。
從事C901010 至C901070 細類以外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之行業,如建築用粘土製品、工業及研磨材料、石灰、石膏製品、雲母製品、石墨製品等。
從事以初生鋁或再生鋁加入合金原料鑄造成型元件之行業。
從事CA01以外非鐵金屬製造,或再經鍛造、擠型、軋壓、伸線,以製造基本製件如片、棒、線、環、管等,以及合金之製造等行業。
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從事採礦工程、礦業安全、工礦衛生、冶金工程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 、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其中採礦工程之規劃 、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及計畫管理等歸入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細類。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從事珠寶及貴金屬之鑲嵌、鏤刻或琢磨,以製造各種首飾、案頭裝飾品及其他製品之行業均屬之。寶石琢磨及錢幣鑄造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經營傳統黃金條塊、K金飾品、純銀首飾、天然鑽石及各類名貴寶石翡翠之買賣與零售租借業務。
從事各種礦石零售之行業。
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統編 70360007|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食品什貨批發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500 萬元|營運 27 年|負責人:劉平邦|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70360007,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27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5,00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食品什貨批發業、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
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劉平邦」,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豐田多利國際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劉平邦」,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