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26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錄影節目帶製作發行業。(限發行)
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文具批發業。
書籍、文具零售業。
圖書批發業。
玩具、娛樂用品批發業。
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租賃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規定,經營短期補習班業務。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70405124|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新興區|雜誌(期刊)出版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980 萬元|營運 26 年|負責人:蔡坤龍|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70405124,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26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9,800,000 元。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雜誌(期刊)出版業、圖書出版業、有聲出版業。
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蔡坤龍」,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奧林匹克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蔡坤龍」,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