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統編 84305300·台北市內湖區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核准設立營運 33在地資深企業

經營年資與資本規模

從採購方角度,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33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3%(同業樣本數 97 家),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國家法定營業項目與採購白話解析

J506021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

#廣播電視業#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自有或向衛星轉頻器經營者租賃轉頻器或頻道,將節目或廣告經由衛星傳送至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臺之事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批發業#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零售業#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一般常規業務#概括營業項目#合法工商範疇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登記營業項目文字說明

電視、廣播及綜藝節目之策劃製作。 電視、電影攝影棚出租業務。 代理國內外演藝演出之安排及服裝模特兒演出之安排業務。 有關廣告器材代理買賣業務。 廣播電視、廣告代理製作業務。 政令宣導節目之製作業務。 電視廣播新聞節目之企劃、採訪、錄製業務。 出租或出售衛星轉頻器予廣播電視業者從事節目信號中繼之業務。 雷射唱片、影碟片、錄影帶、錄音帶之製作、發行及代理。 書籍出版物之代理及發行(含文字、圖片)。 巿場調查。

商務簡報摘要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4305300|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0,000 萬元|營運 33 年|負責人:陳文琦|狀態:核准設立

常見問題

如何查詢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與登記類別?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84305300,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還有在營業嗎?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是新設立的公司還是老字號?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33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是多少?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3%(同業樣本數 97 家)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什麼業務?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電信器材批發業、電信器材零售業。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人是哪一位?

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陳文琦」,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如何確認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料的正確性與時效性?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附近同業推薦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B2B 採購合規檢核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 統一發票開立資格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 代表權核對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陳文琦」,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 營業狀態確認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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