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營運 3 年。就資本規模而言,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提供大眾進行室內或戶外特定體育休閒、博弈娛樂、密室逃脫、親子互動體驗等實體休閒娛樂場館之經營。
係指提供十二歲以下兒童使用服務之無動力、固定式及非機械式設施之收費遊戲場所(如溜滑梯、球池及攀爬設備等)。
經營具備大型機械遊樂設施(如雲霄飛車、摩天輪)之主題樂園、大型森林遊樂區及水上世界之行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提供商務旅客或觀光客短期住宿、休憩之一般飯店、商務旅館。排除民宿與五星級國際觀光旅館。
⚠️ 採購備忘: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交易對象摘要】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93543015)登記於連江縣東引鄉,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2 萬元。所營事業以圖書出版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核准設立。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93543015,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於 2023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3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2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圖書出版業、有聲出版業、軟體出版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湯寧海」。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馬島大姊大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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