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3 年|【分類】一般經營期|【資本】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從事禽畜、水產、果蔬、菜餚等裝罐、冷凍、脫水及醃漬之行業。包括罐頭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製造業、脫水食品製造業、醃漬食品製造業等。
從事以蔗糖、果糖、麥芽糖、穀類、乾果、香料、食用色素為原料,製造各種中西式糖果之行業。
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之行業。如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茶食、年糕、發糕、蘿蔔糕、麻糬、米?、米香等製造。
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
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從事纖維、紗線、布疋、成衣、織帶、拉鍊、繩網等漂白、染色、印花、整理及塗佈等行業。
從事衣著裁剪、縫製之行業。包括梭織成衣業、針織成衣業等。
從事C301、C302、C303、C305、C306、C307 以外之其他紡織及紡織製品製造之行業,如花邊、畫布、毛巾、床單、睡袋等。
從事 C601010 至 C601050 細類以外之其他紙及紙製品製造之行業。紙帽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針對大眾消費者提供成衣、鞋類、皮件、雨具、帽類及各類流行服飾配件之實體門市或電商網購零售服務。
專營各類家用與工業用洗滌劑、去污用品、洗髮精、沐浴乳、肥皂及辦公環境消毒清潔劑之零售業務。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從事現場調配即飲飲料之行業。包括連鎖手搖茶飲、專業獨立咖啡館、現榨果汁冰品店等高頻率民生消費餐飲。
設立固定場所供顧客現場點餐、內用或外帶之各類型中西式餐館、火鍋燒烤店、日本料理及複合式簡餐店。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從事農作物採收後之清洗、分級、包裝、冷藏及基礎初級加工業務。是連結產地農夫與各大連鎖超市、傳統市場之間不可或缺的物流樞紐。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簡單來說,布凡創意設計工坊 是一家在屏東縣內埔鄉登記的獨資,主要在做產品設計業這塊,已經營運 3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黃菊芳。
布凡創意設計工坊的統一編號為 94290930,登記類別為商業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獨資」。
布凡創意設計工坊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布凡創意設計工坊於 2023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3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布凡創意設計工坊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3,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布凡創意設計工坊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產品設計業、服飾設計業、其他設計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布凡創意設計工坊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黃菊芳」。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根據 布凡創意設計工坊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黃菊芳」,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