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營運 41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就資本規模而言,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銷售個人桌上型電腦、商務筆記型電腦、辦公室影印印表機、碎紙機及相關 3C 週邊耗材之零售與基礎維修服務。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家具零售業。
從事耐火材料製造之行業。
從事合板製造與合板表面處理等二次加工之行業。單板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塑化木(板)材加工業
從事以加壓膠合方式,將木質材料製造成建築或家具用板材、割材與角材之行業。
從事原木之貯存、鋸割及製成製造用材料或半成品之行業。木材保存處理之行業及設於林地之專業性鋸木廠亦歸入本類。原木之剝皮、切斷等初步處理應歸入A202040(伐木業)細類。
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輔助食品批發業。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乙類成藥批發業
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從事煤及其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球、焦煤等。
從事木炭批發之行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租賃業。
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從事商業買賣居間仲介、特定商品代理媒合、促成商務合約簽署並收取服務佣金之專業商務仲介業別(排除不動產仲介)。
【交易對象摘要】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09475098)登記於台北市大安區,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6,000 萬元。所營事業以建材批發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解散。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09475098,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解散」,屬於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前務必再次確認。
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1985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41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60,000,000 元,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建材批發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等。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
準備和 臺灣易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談合作或下單嗎?先看看這份採購前檢核清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尚未載有登記負責人資料,簽約前建議另行核對代表權文件。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解散」,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